
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房屋租赁合同文本
2009-03-17 17:20:53 来源:郑艳丽律师
郑艳丽律师 联系电话13838273857
出租方(甲方):
身份证号码:
承租方(乙方):
身份证号码:
甲、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,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:
一、租赁房屋地址:
房屋权属证号为:
甲方提供设施:
床两张(大、小各一),床头柜两个,大衣柜一个,木椅一把,书橱一个,餐桌一套(一桌四椅),冰箱一个,空调机两个,真皮沙发一套(一大两小),玻璃茶几二个,液化汽灌一个,双火液化汽炉具一套,吸油烟机一台,太阳能热水器一台,浴霸一个,鞋柜一个,墙壁镜三个,浴室卫生镜一个,电脑桌一个
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享有完全所有权,.
二、租赁期共 个月,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三、该房屋月租金为(大写) (¥ ),交纳期限为每 交纳一次。
首期租金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付清,以后每期租金需提前一个月续交,具体交纳时间为当月期满前的前 天。
四、租赁期间的水费、电费、排污费、垃圾处理费等费用,由乙方自付。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直接交给甲方。
五、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甲方可以终止合同,收回房屋。
1、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、转让或转借的;
2、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产生噪音,影响其他居民生活的;
3、 乙方拖欠租金的。
4、连续3个月不付水、电、有线电视,卫生费、治安费、物业费等公共服务性费用。
5、乙拒绝有关方面管理,不尽公民义务,影响公务正常进行的
六、双方责任及义务:
1.乙方须在办理相应的治安管理、户籍管理等手续后入住。如户口不迁入必需办理有关的暂住手续。
2. 乙方必需确保合法居住,合法生活,不得在房内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。
3.在租用期内,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,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(卖)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。
4.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,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。
5.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,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,若人为损坏的须给予甲方相应赔偿;如发生自然损坏,应及时通知甲方,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。自来水、暖汽、电路、电器等的维修需聘请专业人员,不得违规操作,低值易耗、易损部件(水龙头、阀门、灯管、灯泡,灯座、灯头、开关行等)的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6.乙方租房结束时应结清租房期间的所有水、电、电视等费用。
七、租用期满后,乙方如需继续使用,应提前1个月提出,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,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。
八、在租赁期内,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,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,协商后解除本协议。
九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
十、如遇争议的问题,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十一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,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方、乙方各执一份。
出租方: 承租方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- 大家都在看

一、对于单位丢失员工档案,劳动仲裁机构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,不属于其受案范围,但法院对此类争议可以受理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