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河南郑州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时间?
2011-04-19 14:22:59 来源:
郑艳丽律师:13838273857
发生交通事故后,交警为收集证据,或为鉴定、检验,或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需要,一般会先暂扣事故车辆,那么,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时间到底是多长,即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时间?
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2条规定:因收集证据的需要,可以扣留事故车辆,但是应当妥善保管,以备核查,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33条规定: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,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。
如事故车辆无牌证、达到报废标准、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,可以扣留直至按规定接受处罚或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放行。
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39条规定,检验、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;需要延期的,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。第42条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、鉴定外不得使用。检验、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。
综上所述: 需要检验、鉴定的可以扣留时间最长为35日。期满的,交警部门就要发还车辆,这时事故受害方如担心赔偿无着落的话,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事故车辆。
- 大家都在看

一、对于单位丢失员工档案,劳动仲裁机构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,不属于其受案范围,但法院对此类争议可以受理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