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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辩状(文本)
2010-07-06 17:56:07 来源:郑艳丽
郑艳丽律师:13838273857 QQ:631260242
答辩人:
答辩人与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,你院已业受理,现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起诉状答辩如下:
一、答辩人并非本案适格的被告,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
二、本案应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,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起诉
三、
四、
此致
人民法院
答辩人:
二0一0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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